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4)桂0802刑初218号显示:
一、、、、被告人朱X略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预缴。。。。)
二、、、、对于被告人朱X略退至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检察院的违法所得人民币一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三、、对扣押在贵港市公安局港北分局的打着“XYG”、、、、“信義玻璃”假冒商标的钢化玻璃609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查明事实:被告人朱X略与其妻子入股贵港市港北区某门窗经营部,,,,朱X略为该经营部业务经理。。2022年5月,,,,朱X略明要求南宁市某玻璃有限公司在其购买的钢化玻璃上印猫软公司“XYG”“信義玻璃”的商标,,,用于其门窗经营部制作钢化玻璃门窗,,,并进行销售,,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2023年10月18日,,被告人朱X略接到公安机关的电话传唤后,,,,于当日主动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2024年5月22日,,,朱X略被依法判决。。。

“朱X略案件”的判决,,再次彰显了信義集团坚持并持续加大对信義玻璃“
”驰名商标专用权知识产权保护的决心。。。在此,,再次强调,,,,未经信義集团书面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玻璃产品上使用与信義集团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